2月3日下午,舟山市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四场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最新的疫情情况,针对大家关心的问题作了权威解答。
最新疫情情况
2月2日0-24时,浙江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63例。舟山市无新增确诊病例,治愈出院1例。我市已连续三天无新增确诊病例。截至2月2日24时,舟山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7例,治愈出院2例。目前5例确诊病例均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治疗,病情总体稳定。全市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还有188人仍在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2月2日治愈出院的病例,男性,42岁,从事货物运输去过武汉,是我市第五例确诊病例,1月23日收住入院隔离治疗,在定点医院经过医护人员精心诊疗护理,体温正常,无临床症状,标本病毒检测两次阴性,符合确诊病例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也是我市第二例治愈出院病例。
发布会现场,发言人回答了不少大家关心的问题。
01 市农业农村局
一、全面强化渔农民防控宣传和农业生产主体的指导,做到动员到位
充分利用农民信箱、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积极向渔农村干部和群众宣传疫病防控知识,倡导群防群治。
截至2月1日,通过农民信箱等平台向我市渔农村群众累计发送信息43.2万人次,呼吁广大渔农民主动防疫、科学防疫,不信谣、不传谣。
二、全面强化动物疫情防控,做到责任到位
严格落实重大动物疫情防控。自全市启动新冠状病毒防控之后,我们全力做好动物免疫、监测,场所消毒、畜禽屠宰调运等各环节工作。重点抓好调运环节检查,加强对全市4家屠宰企业和市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的巡查监管,督促落实各项制度,强化人员安全防护,杜绝病害畜禽流出。
截至2月1日,共查验畜禽运输车辆41辆,涉及畜禽产品16吨、活禽3750羽、生猪501头,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积极做好联防联控。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疫情检查和农贸市场监管等工作,特别是配合落实活禽杀白上市管理,加强对家禽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
截至2月1日,检查农贸市场157家次,出动检查人员192人次,全面落实市场活禽禁止销售和清洗消毒措施。
三、全面强化渔农家乐防控,做到排查到位
全市农业农村部门把渔农家乐作为防控重要场所,建立“全覆盖排查、常态化巡查、每日严格报告”制度,对全市2593家渔农家乐民宿进行地毯式反复排查,重点排查是否有外来游客,是否有身体异常等情况。
到1月26日,全市所有渔农家乐民宿除部分有滞留游客外,其他全部暂停营业。截至2月1日,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共检查渔农家乐民宿8146家次,出动人员1149人次。
四、全面强化疫情期间“菜篮子”生产,做到保供到位。
一方面,抓好蔬菜生产保供,全市本地产蔬菜市场供应总体稳定,据调查,我市目前在田蔬菜生产面积约1.03万亩,与去年同期相比,蔬菜种植面积和产量均稳中有升。近两个月上市蔬菜品种也较丰富多样(主要有:青菜、花椰菜、大白菜、包心菜等15个品种)。同时,我们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测,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另一方面,抓好生猪增产保供,及时掌握养殖企业人员保障、饲料兽药等投入品调运情况,保障畜产品安全稳定供应。全市现有规模生猪养殖场16家,存栏3.04万头;规模家禽场6家,存栏24.9万羽。预计2月底前可出栏生猪3500头左右,保障本地市场供应。
提示提醒
提醒广大农业生产主体,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广大渔农民群众要做到防控意识不松懈,携手打赢防控疫情攻坚战。
02 市海洋与渔业局
我市共有大小渔船6614艘,共有下海劳力65287人。其中国内海洋捕捞渔船6014艘,远洋捕捞渔船600艘。全市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在市、县(区)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将全力做好渔船渔民的疫情防控工作。
1.对国内捕捞渔民的管控:
通过前期我市对外来渔业船员的初步排查统计,全市国内捕捞渔船市外籍下海船员共15069人,春节期间有80%左右的市外籍渔业船员已返乡过年,其中重点疫区渔船船员450人。
根据昨天的日报统计,我市还有在外作业的国内捕捞渔161艘,共有出海渔民785人,其中重点疫区船员49人,其他市外籍船员243人,船上船员身体状况良好,这些市外籍船员均是未返乡船员。
从2020年1月27日起,我市各级渔业主管部门每天坚持对全市6014艘渔船进行排查,至今未发现有渔船雇佣近期返舟外地渔民和渔船船员感染病毒等情况。
目前,我们所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一是通知基层渔船管理组织、渔船船东在疫情解除之前不得雇佣来自重点疫区、有重点疫区旅居史以及与上述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出海生产并一律劝返;已来舟的,及时通知所在乡镇、社区,一律集中隔离。
二是通知基层渔船管理组织、渔船船东对来自重点疫区的返工人员,一律劝返;已在舟的,及时通知所在乡镇、社区,须居家隔离满14天。
三是对来自其他地区的外来渔业劳力,严格按照“没事不来,有事受控进入”原则,经公安认定后,按规定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申报表填写。若有申报表中提及的情况的,须居家隔离14天;若无,则教育其尽量居家,减少外出。
四是对本市出海渔民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一律不得出海生产。
2.对国内捕捞渔船的管控:
对于渔船出海生产,原则上要求在港的大中型渔船2月9日24时前不得出海作业。渔船确需提前出海的,必须向各县区渔业主管部门和同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船上所有人员必须在渔港接受体温测量等检查,有异常症状的一律不准出海。目前,我们所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一是实施渔船进出港前必须向所属的渔船基层管理组织报告。要求每一艘出海生产渔船报告渔船船员配备和船员健康情况和计划进出港日期和进出港口名称。要求各县区渔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地乡镇、村社、服务站加强对出海捕捞渔船进行检查,合格一艘放行一艘。
二是实施出海渔船船员健康状况日报制度。要求各县区渔业主管部门每天15时之前将出海渔船船员健康情况汇总上报,重点是市外籍船员的动向和健康状况。
三是报告在港渔船市外渔民上船情况。要求每一艘在港渔船要把市外渔民在渔船上的情况及时报基层管理组织并逐级上报。
3.对几个重点环节的管控。
目前,我们所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一是加强对渔船的运输、投售的监管。禁止渔船、渔运船、休闲渔船等从事与渔获物运销无关的运输活动,劝阻渔船、渔运船在市外市场投售渔获物。全力做好本地渔船到港投售渔船的管控。
二是加强对市外渔船来舟靠泊的监管。要求全市各级渔业执法部门加强对港口的巡查,发现市外渔船及时报告同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并按要求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如发现船上有近期重点疫区返舟渔民的,严格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三是加强对全市渔港和重要水道监管。每天派出一定数量的渔政海监执法船对朱--普等重要水道进行巡查,严厉打击渔船非法载客行为,严防严控疫情的传入、扩散。渔港、渔业码头禁止除渔业船只以外的船舶靠泊及人员上岸。
4.对远洋渔业的管控:
全市现有远洋渔船600艘,根据2月1日排摸情况统计,目前在港远洋渔船37艘,近期(3月底前)计划开航渔船22艘(其中5艘冷藏运输船,17艘捕捞渔船,具体名单附后),预估涉及460船员,计划开航渔船除原有部分船员外,市外船员需求在50%左右,人数在230人左右,因疫情影响现未开展船员招聘。
当前远洋疫情防控的主要措施:
一是强化远洋企业管控。督促落实远洋渔业企业管控主体责任,要求远洋渔业企业制定并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对到港渔船实施严格管控。
二是强化远洋渔船管控。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2月9日24时前各类企业禁止复工的要求,严禁远洋渔船在此之前开航。同时开展远洋渔船进出港信息排摸,及时排查各远洋渔业企业近期远洋渔船开航计划及到港船舶情况,建立信息通报制度,要求远洋渔业企业所属渔船的进出口港动向提前上报当地渔业主管部门,密切掌握远洋渔船动向。
三是强化远洋船员管控。要求在疫情结束前,远洋渔船暂停招收来自重点疫区的船员;对雇佣市外以及本市外出返工的船员,必须隔离观察14天,在取得《解除医学观察医学书》后方可下船作业。建立船员招收通报制度,要求各远洋渔业企业在招聘船员时提前将招收人数、所有人员户籍地、何地招收、进入时间等详细信息通报当地基层管理组织,并报渔业部门备案。在疫情解除前,远洋渔船停止开展所有安全培训、演练等人员聚集活动。
03 市供销合作社
一、建立市场保供监测机制
重点做好系统所属的金叶批发市场保供监测工作,做到细化、量化、表格化。金叶蔬菜批发市场的蔬菜主要来源为宁波、嘉兴上游市场和市内外对接的蔬菜基地。目前,蔬菜批发价格整体稳定、供应充足。
二、建立风险研判机制
重点做好保供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识别,突出运输过程中车辆、驾驶人员疫情防控。采取拼车的方式将运输车辆缩减至6辆,并安装GPS定位系统,掌握行动轨迹。落实定车定人,对车辆号牌、人员身份信息、出发地目的地、体温和身体状况等方面进行全程掌控,并每日将市场车辆进出情况报市民生生活物资保障组。
三、建立预警预案机制
1月25日,专门建立《金叶蔬菜批发市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应急预案》,要求市场经营户和工作人员按规定佩戴口罩;做好防控知识宣传工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每日对场地进行消毒,检查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状况时第一时间上报。
四、建立实施应对机制
重点汇总当天保供防控主要工作情况,建立蔬菜供应量、主要品种和价格日报告制度。根据疫情的发展情况,积极做好与蔬菜种植基地和上游市场的对接工作,确保金叶蔬菜批发市场和“菜篮子”惠民店的蔬菜应急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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